阿里巴巴 20 年與中國新經濟的發展與未來

我讀經濟學人#4

Jeng-Shian Wang
28 min readAug 11, 2019
圖/阿里巴巴。來源:金融時報中文網

前言:「我讀經濟學人」系列是我在2019–20年間從《經濟學人》選出自己興趣的議題,並結合所學所見所思寫成一篇評論或介紹。共7篇,很高興其中有不少議題仍在發酵。

五年前,香港證交所因為無法配合阿里巴巴所提出的「雙重股權結構」,使得阿里出走到紐約證交所掛牌上市。不過,今年五月底 Bloomberg 陸續有消息指出¹,阿里巴巴可能會回到香港二度上市,預計募資的金額高達 200 億美元。如果此次募資成功,將會成為香港證交所最大筆的股票銷售交易之一,同時也會讓阿里巴巴一舉超越中國建築國際集團(China State Construction),成為全球現金持有數(含約當現金)最多的公司²。

阿里巴巴在紐約的上市極為成功,從 2014 年 9 月上市至今,每股價格已經從 92.7 來到 161 美元,漲幅達 73.68%³。美國的資本市場運作相對穩定、流動性高,幾個科技股上市後的價格表現(after-market performance)通常也比香港來得好⁴。然而阿里巴巴卻選在此時回到香港二次上市,而不是直接在紐約進行增資,最大的考量絕對是「政治」。對於當前經濟成長趨緩、同時受到中美貿易戰科技戰衝擊的中國來說,這位電商巨人的回歸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中共政府也期望這樣的示範,能鼓勵漂泊海外的企業回國上市。

當然除了政治考量外,「容不容易吸引到資金」也是個重點。中美貿易戰後,國外投資人對中企的信心度普遍下降,不過中國國內還是有許多人對阿里抱有希望,因此在香港就近上市更可能吸引到足夠的資金。

新一波的募資將會填滿阿里巴巴的彈藥庫,使他能發動幾波重要的投資和收購,例如買回軟銀所持有的阿里巴巴股權,或者將資金投入孫正義的第二波願景基金(見文章);目前東南亞也有許多獨角獸公司的投資機會,國內又要面臨騰訊和其他對手的燒錢競爭等⁵。

未來幾個月的股市焦點將會重回這家中國當前最成功的企業。正好七月時我隨著商院到杭州交流,參訪了阿里巴巴位在西湖區的「雲棲小鎮」,我認為這是阿里巴巴在未來產業佈局中很重要的一塊拼圖。因此接下來的內容,我將快速回顧中國的新經濟發展情況,試著說明阿里巴巴如何崛起,以及未來可能的機會和挑戰。

新經濟在中國

「新經濟」(New Economy)一詞發源於美國,首見於 1983 年時代雜誌。之後,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教授 Steven Weber 在 1997 年《外交》(Foreign Affairs)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景氣循環之終結?」(The End of the Business Cycle)的文章⁶。他首先說明過往的經濟發展都會經歷「繁榮」、「過渡」、「衰退」以及「復甦」等四個階段,週而復始地不斷輪替:

景氣循環一開始,消費者、企業、銀行都很活躍,產生許多新的工作需求。漸漸的,成長速度趨緩,銀行利率提升,高額的資金成本和上漲的薪資需求,使得生產成本變得越來越貴,慢慢追上企業的生產獲利。企業的毛利下降,迫使他們縮減人力,也越來越不敢進行新的投資。社會上有許多被資遣的員工,人們越來越不敢消費,對於就業、收入、所得都變得比較悲觀,整個景氣開始呈現蕭條狀態。不過,產品價格終究還是會慢慢「校正」,下降到與需求、薪資、和利率相稱的位置,而此時政府也可能會介入,搶救失業率,協助企業融資。當景氣開始回溫,企業有信心投入新的生產計畫,購買設備、雇用更多員工。進入下一個景氣循環。

圖/「新經濟」一次首見於 1983 年的時代雜誌。來源:TIME

景氣循環的週期並沒有定論,以上世紀為例,1930 年代的「大衰退」後直到 1954 年才又經歷一次蕭條,下一次則是 20 年後的 1974–75,接著 1980–82、1990–91 幾乎每十年就發生一次大小不同的衰退。循環週期也會隨著不同國家的社經狀況有所差異,例如日本光是在 1990 年代就發生過兩次衰退⁷,澳洲則是已經連續 27 年沒有衰退過⁸。

不過,美國在 1990 年代發生一個不尋常的現象。當時的景氣呈現一片榮景,「低失業率」和「高產能利用率」兩個通貨膨脹的主要驅動力同時發生,社會卻完全感受不到通貨膨脹的壓力。1997 年道瓊指數一路飆升到八千點,兩年後更突破一萬點,景氣盛況持續了好長一段時間。這些都是景氣循環理論無法解釋的現象⁹。

Weber 在文中指出,這是因為當時美國的經濟體質已經和過去非常不同,所以才能抵抗一些經濟衝擊(Economic Shock),減少衰退發生的可能性。接著他提出造就「新經濟」的六大因子,包含:全球化的生產、金融市場的變遷、僱用型態的改變、美國政府的政策、開發中國家市場的擴大、以及資訊科技的發展。尤其是最後一項「資通訊科技的發展」對新經濟的影響非常關鍵。

對比於過去,善用資通訊科技的企業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讓供給和需求端能結合地更密切;同時,這些企業也能藉由資通訊科技來建立決策模型,讓資產的使用效率更好、降低存貨成本。加上全球化的推波助瀾,生產、配送、服務、消費,每個流程都能更有效率、更流暢。

「新經濟」之所以能打破舊有的景氣循環,全有賴於「全球化」和「資通訊科技」的幫助,而兩者也是近 20 年來全球的經濟發展最不可或缺的驅動力。

中國當前的經濟成就同樣受惠於「新經濟」。2002 年加入全球的貿易體系後,成為世界的工廠,大量產品在此製造再銷往全世界,為中國帶來扎扎實實的 GDP。另一方面,資通訊科技對中國的經濟影響日益顯著,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在今年 4 月公佈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與就業白皮書》¹⁰,自 2003 年以來,中國的數位經濟¹¹成長率均高於總經濟的成長率。去年中國數位經濟的規模已經超過 30 兆人民幣,約佔三分之一的 GDP 總額。

報告中將數位經濟細分為「數位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兩個部分來計算,前者是指資通訊產業的增加值,包含電子電信製造業、基礎電信業、軟體服務業、互聯網行業等;而後者則是數位技術與其他產業融合應用所增加的產值或提升的效率值。目前數位產業化的規模已經達到 6.4 兆人民幣,產業數位化的規模更是超過了 24.9 兆人民幣,兩者一共為中國帶來 1.91 億個工作機會,佔全年總就業人口的 24.6%。

從需求面來看,中國擁有全世界最多的 8.3 億互聯網用戶,且有高達 98.6% 的用戶是透過行動裝置上網。中國的網路滲透率為 59.6%,不算高,不過這也代表後續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尤其是鄉村地區,其網路的潛在用戶數約佔總人口的 25.1%¹²。互聯網經濟需要大量的用戶量體,中國擁有非常好的先天條件。如此巨量的需求帶動著電信服務、行動裝置、和軟體服務的成長,同時也刺激供給端提供更多互聯網產品和服務。2018 年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的業務收入為 9562 億人民幣,同比增長 20.3%;其中,「電子商務平台」佔比最高 (38.35%),收入為 3667 億元,比上一年增加 13.1%。

線上交易平台,一方面能將消費者的行為偏好資訊傳遞給企業,另一方面也能將企業設計生產出來的產品訊息傳遞給消費者,促成需求端與生產端的良好互動。這種以互聯網為基礎的經濟模式,能幫助企業在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等五個面向進行結構性的改革¹³。

因此,雖然互聯網的應用「直接」對應到的 GDP 佔比有限(大概 1%),但它卻能大規模帶動其他產業的數位轉型,例如服務業這類與消費者互動密切的行業,其數位化的比例(35.9%)就比工業(18.3%)和農業(7.3%)更高。根據艾瑞諮詢的統計數據¹⁴,2017 年中國線上美容美護、線上休閑娛樂、線上餐飲、線上婚慶、線上親子、線上教育、商超宅配、在線電影、家政維修、洗衣等十種服務業,交易規模就達到 1.15 兆人民幣,同比增長高達 49.6%。

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

在中國生活,你一天所需的一切幾乎都有相應的資通訊產品和服務來幫忙實現。在家瀏覽「淘寶」或「天貓」上的商品,選定後直接用「支付寶」付帳,無聊時上「優酷」看影片,或是到「微博」發廢文,接近晚餐時間搭「滴滴出行」到「盒馬鮮生」買些小龍蝦回來煮,懶得出門還可以用「餓了麼」點餐。在日常視野之外,還有菜鳥網絡、螞蟻金服、阿里雲等服務在外圍交織,讓整個互聯網生態系的物流、金流、資訊流更加完備。

阿里巴巴,是促成這一切的主要推手。它目前旗下的商城聚集了超過 100 萬個賣家,共有 7.4 億的支付寶用戶¹⁵,亞太地區的雲端服務(包含 IaaS 和 IUS)阿里雲也以 19.6% 的市佔率位居第一¹⁶,此外阿里巴巴還投資收購了無數間互聯網新創公司,可以說是中國新經濟發展的最大贏家之一。

圖/2018年天貓雙11的交易額再次破紀錄。來源:環球網

二十年前阿里巴巴在杭州成立,馬雲和其他 17 位創始人募集了兩萬美元架起一個網站,以訂閱制的方式讓消費者能取得小型企業的名錄,同時讓商家們能在網站上刊登廣告,成為中小型商家推銷產品的平台。後來他們嘗試另一種付費制度,讓出口商能在網站上直接與海外的採購商連結。2002 年阿里巴巴已經開始賺錢,不過好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同年 eBay 正式進軍中國,與當地廠商合作,慢慢從拍賣網站轉型為購物網站的形式;另外像是北京西單商城、海爾電器等百貨商城也都有轉投資線上網站,這些都對阿里巴巴構成極大的威脅。隔年阿里巴巴推出淘寶網來回應,且提出一種與 eBay 截然不同的商業模式,免費為個人和商業買賣方提供平台服務,再向廣告商收費。不過他們當時面臨到一個困難:華人文化非常講求交易的信任感,倘若買賣雙方的信任基礎不足,就很難促成這種遠距離的交易。為此他們在 2004 年推出支付寶,提供一個線上交易的第三方信託付款服務,讓買方事前能用電子郵件和賣家溝通,並在退款保證下查驗貨品,同時保障賣方免於遭受買方取貨不付款的情況。看見消費者的反應極佳,eBay 在此時提議合併,不過阿里巴巴沒有同意,並找來雅虎挹注 10 億美元,協助他們擴大事業規模¹⁷。此後 eBay 在中國的市佔率一路下滑,陸續換了幾次合作夥伴,都不見成效;而阿里巴巴則是在電商市場中站穩腳步,一路向上攀升。天貓目前在中國消費性電商的市佔率高達六成¹⁸,2019 財年¹⁹阿里巴巴集團的營收為 3768 億人民幣,其中有高達 84% 是來自電商²⁰。

雖然阿里巴巴這二十年來主要都在做電商,電商也確實是他們營收的命脈,不過電商的本質其實已經悄悄轉變。

2009 年馬雲在成立十週年之際提到,C2B(Customer to Business)商業模式是產業未來的升級方向,這種以消費者為導向,柔性化生產與訂製化生產的 C2B 商業模式,將會取代傳統製造業大量生產的商業模式²¹。

傳統的 B2C 生產仰賴的是大規模、流水線、標準化、低成本的運作模式,無疑是想追求更有效率、成本更低的生產方式,上世紀豐田汽車所開發的「精實生產」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許多企業都採行這類的生產模式,不過他們對消費者的真實需求仍一知半解,失敗的產品和塵封的庫存還是堆得滿山滿谷。即使後來發展出許多種市調方法、監測技術,他們仍然無法看見消費者的全貌。供需兩端始終無法緊密地結合。

最好的方法是讓消費者來告訴生產者他們想要什麼,再由生產者依照個別的需求來設計、生產、配送,或是提供服務。然而,過往的生產者根本無從得知這些資訊,客製化的生產成本又太高。不過這樣的願景,有望透過資通訊科技、數據分析、以及更適合個性化的生產技術來實現。這就是馬雲所說的 C2B,讓消費者能夠「參與」生產過程,再由生產者針對消費者的需求提供最適切的產品和服務。

馬雲在 2016 年的雲棲大會上預測,「純電商時代很快會結束,未來的十年、二十年,沒有電子商務這一說,只有新零售這一說,也就是說線上線下和物流必須結合在一起,才能誕生真正的新零售,線下的企業必須走到線上去,線上的企業必須走到線下來,線上線下加上現代物流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創造出新的零售起來。²²」倘若真能達到如此境界,電商將不再只是網路化的商城而已,而是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非常重要的溝通管道,主導著產品如何在消費者面前呈現和互動,同時協助生產者獲取消費端的數據,以便設計出更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阿里研究院將「新零售」的概念整理為一句話:「以消費者體驗為中心的數據驅動的泛零售形態」²³。

影片/「盒馬鮮生」是阿里巴巴對「新零售」最好的實踐。來源:Alibaba Group

一帶一路一雲

攤開阿里巴巴的財報,除了亮眼的電商收入外,旁邊還有一欄醒目的業務項 — —雲端運算。雖然目前的營業利潤仍是紅字,它卻是阿里巴巴整體營收的第二支柱,佔了 8.26%。

阿里雲是阿里巴巴在 2009 年全資創立的一家科技公司,專為企業端和一般大眾提供第三方的雲端運算服務,分為私有雲、內部雲和公有雲三種。雲端運算的優勢在於,它能大幅減少本地端(企業)所需要建置的資料儲存空間和運算效能,只需透過網路就能快速讀存資料,或直接在雲上進行運算處理。對於跨國企業而言,在同一個虛擬化的平台上處理所有資訊,除了能確保各個本地端的資訊都一致同步外,也能縮短數據在各地來回傳輸所耗費的時間,增加新產品的開發速度。

根據 Google 今年公佈的一份未來十年雲端運算的預測報告²⁴,他們調查了全球 1100 位商業和資通訊科技專家,有 47% 的人表示他們所屬的公司已經將主要的資通訊系統搬上雲端;倘若預測未來十年後的情況,則會有另外 30% 的人表示認同,也就是說,2029 年將會有超過四分之三的企業會將主要的資通訊系統搬上雲端。這股由數位產業(雲端運算)驅動產業數位化(讓企業的 IT 系統上雲端)的趨勢,會是未來非常大的商機。

阿里巴巴在雲端運算領域並不是先行者。Amazon 早在 2006 年推出 Amazon Web Services(AWS)的服務,目前無論在哪種市場細分下 AWS 都位居全球第一²⁵。Google 和 Microsoft 也都是非常強勁的對手,尤其是微軟近十年來事業重心已經開始轉移,雲端運算服務 Azure 就是其中一條重要的成長曲線。微軟並沒有在財報中明確揭露雲端運算的營收(它與 Office 業務的營收加總為 34 億美元),不過許多分析師都同意 Azure 的競爭地位正逐漸增加。去年 Azure 的市佔率從 2017 年的 14% 提升到 17%,而 AWS 則是持平在 32% 左右²⁶。目前微軟已經成為 ExxonMobil、Starbucks、Walmart 和 Sony 等大廠的策略夥伴,未來他們都將會在微軟的雲端運算平台上,進行更多像是財務管理、產品開發、或是內部教育的應用。

圖/雲端運算服務的真實使用範疇。來源:McAfee

事實上,諸如 Amazon、Microsoft、Google、IBM 等大廠在雲端運算的軟體設計上並沒有太顯著的差異,且許多必要的程式碼也已經成為開源軟體,供後進者使用²⁷,因此像是阿里巴巴、騰訊或其他新進者都能較輕易地跨入這塊市場。不過進來之後真正的挑戰才正要開始,舉凡數據中心的建置、領域資料的取得、高速運算技術、資安管理等,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支援。

不過,阿里雲在這場雲端戰爭中仍保有一個大優勢 — — 母公司的龐大資源。

阿里巴巴是目前全球擁有最多每月活躍用戶(MAUs)的電商²⁸,旗下的淘寶網、天貓、盒馬生鮮、聚划算、支付寶每天為他們帶來上億筆線上線下消費的數據。另外在集團底下還有許多企業能提供不同使用場景的應用,包含辦公室產品的釘釘、旅遊服務的飛豬、健康照護的阿里健康、金融服務的螞蟻金服等,這些跨足不同領域的數據有助於優化阿里雲的計算能力。其他雲端運算大廠在這部分只能盡力爭取外部合作,否則實在難以企及。

在技術方面,阿里巴巴目前與 intel、SAP、富士康都有合作,引進人工智慧、數據分析和智慧製造等方面的技術支援,以提供更好的整體解決方案。2017 年達摩院正式成立,計劃在三年內投入 1000 億人民幣在核心基礎研究上。目前達摩院已經在機器學習、下一代人機互動、視覺計算、晶圓技術、量子計算等領域建立了一些核心技術²⁹,而這些技術產出,未來有望讓阿里巴巴能在雲端運算上與其他大廠一搏。

目前中國雲端運算的市場量體仍有不少成長空間,許多企業內部的資通訊系統還沒開發完備,他們有望能「蛙跳式」地跳過建置內部 IT 系統的時期,直接躍升到雲端儲存運算。不過強敵環伺,阿里在國內必須面對騰訊和中國電信的競爭,外頭還有 Amazon、Microsoft、Google 伺機而入。此外,中國的電商市場也已經慢慢飽和。如果阿里巴巴想創造下一波成長曲線,除了得想辦法穩住國內的基本盤外,也必須積極向外延展尋找新市場,尤其是歐洲、印度、東南亞幾個重點地區。

馬雲在 2016 年 9 月的 G20 峰會上提出,全球應該針對電子商務制訂共同平台標準,建立 eWTP(Electronic World Trade Platform,電子世界貿易平台),共同打通金流、通關、税收等環節³⁰。他真正的夢想,是想串連起世界各地的供應商和賣家,讓他們與消費者全都在阿里巴巴上交易,成為一個全世界最大的互聯網生態系統。

而雲端事業的未來走向為何?阿里雲的前董事會主席 Simon Hu 曾在受訪中表示,他希望阿里雲能隨著中國的「一帶一路」(見文章),成為沿途國家的重要基礎建設之一。或許有一天,這個計畫會改名為「一帶一路一雲」³¹。這句語雖然帶有點理想和浪漫成分,不過也展露了阿里巴巴急欲向外發展的決心。

阿里巴巴能成功嗎?觀察近年來幾間中企向外發展的情況,或許能提供我們一些借鏡。

今年二月,抖音因為非法搜集 13 歲以下幼童的個資而被美國裁罰 570 萬美元,近兩年內它也陸續被孟加拉、印尼、印度政府禁止,理由是協助散播色情內容。 以美國為首的「五眼聯盟」持續向世界喊話別用華為的通訊產品,美國的政府官員被要求禁止使用海康威視的相機,軍隊也不能使用大疆科技(DJI)的無人機,就連中企在美的投資或收購項目都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例如今年四月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就決議,中國的遊戲公司北京崑崙科技必須在 2020 年 6 月前拋售對 Grindr(美國著名同性戀社交軟體)的股票持有,以防中國企業擁有美國國民的個人敏感資訊³²。印度和澳洲也加入戰局,限制使用中企的產品服務。台灣陸委會副主委也在今年三月表示,為了防止北京政府影響大選和進行宣傳滲透,將研擬阻擋愛奇藝、騰訊「落地」³³。

近年來中國企業的海外發展之路充滿坎坷,除了因為各地政府對個資保護、假新聞、限制級內容等議題有疑慮外,同時也因為 — — 他們來自「中國」。國際社會普遍對中國內部的監管機制存在一種不信任感,尤其是涉及到數據收集的敏感業務,我們會更加警覺。

過去二十年,阿里巴巴乘著中國的新經濟快速崛起。然而面對外面的世界,他還能像過去一樣成功嗎?答案猶未知。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將會遭遇排山倒海的質疑和挑戰。

註腳

  1. Tim Culpan and Nisha Gopalan (May 28, 2019), “Alibaba’s Hong Kong IPO Is a Brilliant Idea”, Bloomberg; Lulu Yilun Chen (June 13, 2019), “Alibaba Files for a Hong Kong Mega-Listing”, Bloomberg
  2. 詳情請見 Tim Culpan and Nisha Gopalan (May 28, 2019), “Alibaba’s Hong Kong IPO Is a Brilliant Idea”, Bloomberg, https://www.bloomberg.com/opinion/articles/2019-05-28/alibaba-s-hong-kong-ipo-is-driven-by-politics
  3. 2014 年 9 月 19 日阿里巴巴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第一天的開盤價為每股 92.7 美元。五年後 2019 年 8月 2 日的當日收盤價為 161 美元,漲幅達 73.68%(礙於寫作日期,還無法得到 2019 年 9 月 18 日的收盤價)。詳情請見 Yahoo Finance, https://finance.yahoo.com/quote/BABA/history?period1=1388851200&period2=1564934400&interval=1d&filter=history&frequency=1d(最後瀏覽日期: 2019 年 8月 5日)
  4. 以小米和美團點評為例,兩者在香港證交所上市後,一年多以來股價一路下跌,且跌幅比香港的 ETF(恆生指數)還要來的多。詳情請見 Hudson Lockett, Mercedes Ruehl and Louise Lucas (May 31, 2019), “Alibaba listing offers Hong Kong a shot at the one that got away”, Financial Times, https://www.ft.com/content/61abc226-81f2-11e9-b592-5fe435b57a3b
  5. 同 2。
  6. Steven Weber (1997), “The End of the Business Cycle?”, Foreign Affairs, https://www.foreignaffairs.com/articles/united-states/1997-07-01/end-business-cycle
  7. 經濟衰退(Economic recession),指經濟出現停滯或負增長的時期。不同的國家對衰退有不同的定義,但美國以經濟連續兩個季度出現負增長為衰退的定義被人們廣泛使用。詳情請見:「經濟衰退」,MBA 智庫百科,https://wiki.mbalib.com/zh-tw/%E7%BB%8F%E6%B5%8E%E8%A1%B0%E9%80%80(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8. 詳情請見 “Australia GDP Annual Growth Rate”, Trading Economics, https://tradingeconomics.com/australia/gdp-growth-annual(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9. 詳情請見「新經濟」,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7%B6%93%E6%BF%9F(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10.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 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 年 4 月,http://www.caict.ac.cn/kxyj/qwfb/bps/201904/P020190417344468720243.pdf
  11. 數位經濟可定義為在新經濟時代下,透過各種創新數位科技,並結合跨域整合平台與創新服務模式,重新塑造針對 B2B 及 B2C 使用者之商品與服務的買賣結構和經濟價值,數位經濟產業包含數位科技產業、數位科技應用產業以及創新數位科技產業三種產業。詳情請見:「數位經濟」,資誠 PwC 台灣,https://www.pwc.tw/zh/industries/digital-economy.html。另外,中國常用的「數字經濟」等同於台灣常用的「數位經濟」,其他詞彙的組合亦復如此,例如數字產業化(台:數位產業化)等。
  12. 2018 年中國的都市人口佔比為 59%,網路滲透率為 59.6%,而都市的網路使用者又佔總用戶的73.3%,計算下得知:都市地區的網路潛在用戶佔總人口的 15.3%,鄉村地區則為 25.1%。詳情請見 “China internet users snapshot 2019”, China Internet Watch, April 9, 2019, https://www.chinainternetwatch.com/29010/china-internet-users-snapshot/ 以及 “Urban population (% of total population)”, The World Bank, 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P.URB.TOTL.IN.ZS
  13.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呈现四大特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019 年 1 月 13 日,http://www.ce.cn/cysc/zljd/qwfb/201901/13/t20190113_31247038.shtml
  14. 同 13。
  15. Tingyi Chen (February 25, 2019), “The cross-border payment war of WeChat Pay and Alipay”, WALKTHECHAT, https://walkthechat.com/the-cross-border-payment-war-of-wechat-pay-and-alipay/
  16. “Alibaba Cloud Ranked First in Asia Pacific by Gartner Market Share: IT Services in IaaS and IUS”, Business Wire, April 24, 2019, 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190424005371/en/Alibaba-Cloud-Ranked-Asia-Pacific-*-Gartner
  17. 李芳齡(譯)(2017),「中國模式:阿里巴巴、吉利、聯想、萬科等中國財富自造者如何創造財富與全球影響力」(原作者:Michael Useem, Harbir Singh, Liang Neng, Peter Cappelli)。台北:天下文化。(原著出版年:2017)
  18. 詳情請見 Nik Martin (April 19, 2019), “Why Amazon struggled to beat Alibaba online in China”, DW, https://www.dw.com/en/why-amazon-struggled-to-beat-alibaba-online-in-china/a-48403733
  19. 阿里巴巴的會計年度是由每年 4 月 1 日到第二年的 3 月 31 日,因此這裡指的「2019 年」,是指 2018年 4 月 1 日到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 詳情請見 “March Quarter 2019 and Full Fiscal Year 2019 Results”, Alibaba Group, https://www.alibabagroup.com/en/news/press_pdf/p190515.pdf
  21. 詳情請見:「马云支招“中国制造” C2B将成未来升级方向」,新浪科技,2009 年 5 月 17 日,http://tech.sina.com.cn/other/2009-05-17/16053099371.shtml
  22. 「馬雲說了不再提「電商」二字,是因為新零售時代才是主流」,smart 人人,2016 年 12 月 23 日,https://www.smartm.com.tw/article/32393639cea3
  23. 《新零售研究報告》,阿里研究院,2017 年 3 月
  24. 詳情請見 Carol Carpenter (March 28, 2019), “Future of cloud computing: 5 insights from new global research”, Google Cloud, https://cloud.google.com/blog/topics/research/future-of-cloud-computing-5-insights-from-new-global-research
  25. 詳情請見 Larry Dignan (July 18, 2019), “Top cloud providers 2019: AWS, Microsoft Azure, Google Cloud; IBM makes hybrid move; Salesforce dominates SaaS”, ZDNet, https://www.zdnet.com/article/top-cloud-providers-2019-aws-microsoft-azure-google-cloud-ibm-makes-hybrid-move-salesforce-dominates-saas/
  26. Austin Carr and Dina Bass (May 2, 2019), “The Most Valuable Company (for Now) Is Having a Nadellaissance”, Bloomberg,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features/2019-05-02/satya-nadella-remade-microsoft-as-world-s-most-valuable-company
  27. Anonymity (January 18, 2018), “Chinese tech companies plan to steal American cloud firms’ thunder”, The Economist, https://www.economist.com/business/2018/01/18/chinese-tech-companies-plan-to-steal-american-cloud-firms-thunder
  28. 詳情請見 Gina Beach (February 12, 2019), “Online marketplace comparison: Amazon, Walmart & Alibaba”, Productsup, https://productsup.io/blog/online-marketplace-comparison/
  29. 「四级火箭推动,阿里云未来可能不止亚太第一」,光通讯网,2019 年 5 月 2 日,https://fiber.ofweek.com/2019-05/ART-210007-8120-30324138.html
  30. 吳明湜、畢名(2016 年 12 月 8 日),「阿里巴巴:在中國成功的經驗,真的能夠前進世界嗎?」,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208-mainland-alibaba/
  31. 同 27。
  32. David McLaughlin and Linly Lin (May 14, 2019), “Grindr’s Chinese Owner to Sell App by 2020”, Bloomberg,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9-05-13/grindr-s-chinese-owner-to-sell-app-by-2020-on-u-s-concerns
  33. 「防影響大選 日媒:台灣擬擋愛奇藝、騰訊『落地』」,自由時報,2019 年 3 月 29 日,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4354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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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ity (August 2, 2018), “Alibaba and Tencent have become China’s most formidable investors”, The Economist
  3. Anonymity (April 27, 2019), “Foreign suspicion is hemming in China Inc’s global rise”, The Economist
  4. Anonymity (May 30, 2019), “The trade war and finance”, The Economist
  5. Anonymity (January 18, 2018), “Chinese tech companies plan to steal American cloud firms’ thunder”, The Economist
  6. Anonymity (July 11, 2019), “Amazon and Alibaba are pacesetters of the next supply-chain revolution”, The Economist
  7. Anonymity (July 11, 2019), “Digitisation is helping to deliver goods faster”, The Economist
  8. Anonymity (July 11, 2019), “Supply chains are undergoing a dramatic transformation”, The Economist
  9. Anonymity (July 11, 2019),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are adjusting to shorter supply chains”, The Economist
  10. Anonymity (July 4, 2019), “Send in the clouds”, The Economist
  11. Lulu Yilun Chen (April 24, 2019), “Alibaba Pushes Its Cloud Unit Globally As It Trounces Amazon in Asia”, Bloomberg
  12. Chen Xinlei (August 19, 2015), “China’s digital monopolies are killing competition and need to be regulated”,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3. 黃重憲,「淺談雲端運算」,國立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電子報 第 0008 期,2009 年 3 月 20 日,http://www.cc.ntu.edu.tw/chinese/epaper/0008/20090320_8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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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g-Shian Wang
Jeng-Shian Wang

Written by Jeng-Shian Wang

創新研究博士生|關注產業動態、能源轉型與循環經濟 透過寫作來幫助自己思考,若能對您有所啟發將會是我的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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